时间:2022/6/15来源:本站原创作者:佚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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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26日凌晨4时23分,十堰市房县城关镇某小区发生火灾,十堰市消防救援支队房县大队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扑救。

起火场所为一栋六层居民楼的楼梯间堆放的杂物,现场冒出浓浓黑烟,且火势有向上蔓延的趋势。

经过消防队员半个小时的紧张扑救,成功将火扑灭,无人员伤亡。

灭火后的现场图片

看到这些照片

真的是惨不忍睹

小区的楼道是消防安全通道

也是发生火灾时

我们用来逃生的通道

那么

疏散通道为何不能堆放杂物?

1

容易引发火灾

废弃杂物多为木制品、棉织品、纸制品等可燃物,存放时间久,稍遇明火极易引起火灾。楼道是居民行走的通道,一个随意丢弃的烟头、儿童玩火,这些都很容易引起火灾的发生。

2

增加火灾荷载

如果火势蔓延到楼道,将堆放的杂物引燃,会造成火势的扩大,产生更多的浓烟,增加人员的逃生困难。

3

人员逃生造成障碍

小区楼道属于公共消防通道,将杂物堆放在楼道内,不仅影响居民进出通行,同时也存在安全隐患。当发生地震、火灾等自然灾害时,将严重影响他人逃生,特别是如果杂物倒塌,还会导致伤人的情况发生。

4

影响生命通道通畅

杂物占据楼道对于急救人员来说,也是个障碍,在接诊危重病人时,会因楼道杂物所碍,影响担架的使用,直接威胁到患者的生命。

相关法律法规

《消防法》第六十条第三款

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。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。

《消防法》第二十八条

规定“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车通道。”楼道作为火灾时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,必须时刻保持安全和畅通。

《物权法》第八十三条

业主应当遵守法律、法规以及管理规约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,对任意弃置垃圾、排放污染或者噪声、违反规定饲养动物、违章搭建、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,有权依照法律、法规以及管理规约,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、消除危险、排除妨害、赔偿损失。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,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业主在消防疏散楼梯内堆放杂物物业管理企业能否进行干涉?

业主将杂物堆放在消防疏散楼梯内,存在安全隐患,该行为应予以制止。

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违规行为进行制止,是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范围。

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第46条第1款规定: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、环保、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、法规规定的行为,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制止,行为人应当纠正。

另,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,相关职责由所属社区承担。

十堰消防

提醒广大市民朋友:

1、不可在楼梯间堆放杂物;

2、电动车不可存放、充电,高层建筑内更应严格管理,禁止电动车入楼、入户;

3、不可在楼梯间违规用火、用电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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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堰消防、十堰房县消防综合整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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